问题 | 民政部门大病救助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部分地区对于大病救助对象条件很放松,不是贫困户也能申请大病救助资金,这种情况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家里承担不起大病治疗的费用就可以申请大病资助。 部分地区对于贫困户大病资助对象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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