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第4项规定,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经法院确认后,应记录并签字盖章。当事人拒收调解书不影响协议效力。 法律分析 不会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拓展延伸 民事调解书签收的法律效力及相关责任 民事调解书签收是指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后,将调解书签收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收民事调解书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内容表示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签收后的调解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另一方面,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或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民事调解书签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认真对待并履行相应的责任。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第4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拒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民事调解书的签收意味着双方对调解内容表示认可,并应履行相应义务。签收后的调解书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应认真对待签收民事调解书,并履行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