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为不一定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仅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还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那么就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但是没有规定没有采用当事人约定的特定形式的法律效果,即法律行为不成立或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