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
释义 | 流程如下: 1.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任何从事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公司的都需要由工商局办理的证件。经营许可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公司具体从事的特殊经营范围而定的;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营业许可证不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任何从事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公司的都需要由工商局办理的证件。经营许可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或有限公司具体从事的特殊经营范围而定的。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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