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住宅的使用权能出租吗 |
释义 | 使用权房一般不可以出租,但经产权人同意可以出租。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其所有权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下属的事业单位,经其许可后可以实施出租行为。 一、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是不可以直接继承。可以通过以下2种间接的方法来间接继承: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政策把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过世后,就可以让其子女或亲属继承;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和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再把该房屋买下。 二、房屋租赁证如何申领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使用权房子继承的方法有哪些 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通过间接操作,仍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1、父母或祖父母在去世前,按照政策购买使用权房,变成购买的公房。购买的公房属于私有财产,死者去世后可以由子女或亲属继承; 2、死者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买房。按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房屋内有常住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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