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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强险无责代赔100元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
    交强险实施最初的想法是扶持弱势群体,特别是对于伤者而言。也就是说最初的想法并不是体现在无责赔付100元,而是无责赔付人伤的医药费用和死亡伤残费用。但在实际交通事故处理中,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全责的情况实在太少。以至于很多人都记住了财产方面的。是起源与之初的无责赔付400元。后来在交强险条款改革后变为无责赔付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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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