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猎杀、捕食、贩卖野生野猪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公路上撞死保护动物,要区分主动实施伤害和被动实施伤害的情形。主动实施伤害撞死就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动的话就属于意外,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有义务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上报讲明实际情况。后者,无需承担撞死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