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无异议,法院会判离婚吗? |
释义 | 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离婚诉讼可由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调解无效时,重婚、家暴、恶习等情形下应准予离婚。分居满二年、失踪宣告、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均可申请离婚。 法律分析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起诉是否需要双方无异议? 离婚起诉是否需要双方无异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不一定需要双方无异议。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坚持要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然而,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提出无异议的离婚申请,法院通常会更加顺利地审理并判决离婚。因此,尽管双方无异议不是必需条件,但双方的一致意见可以加速离婚程序的进行。 结语 离婚起诉是否需要双方无异议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不一定需要双方无异议。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判断是否满足离婚条件。双方一致意见可以加速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