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遗嘱的一般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承程序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通知其他继承人与遗嘱执行人; 2、在遗产处理前,指任遗产保管人; 3、在遗嘱执行人的见证之下,依据遗嘱划分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作的一个个人的处理,并且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定的法律行为。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但是,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的要件:一、遗嘱人须有遗嘱的能力;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的财产;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