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庭审中,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胜负具有重要影响。而控方证人的证言往往存在一定的动机,需要律师在庭审中挖掘出来。法律并没有规定律师应该如何挖掘证人的动机,但律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探询和引导,例如询问证人的个人经历、财务状况、与控方是否有利益关系等,从而有效地挖掘出证人的动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当庭质证、辨认、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发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时,有权向有关机关和组织取得有关材料和信息,有权向当事人了解案情,有权面见被扣押、被拘留、被逮捕的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人出庭证言法》第十四条:“证人在作证时,除法律规定的不得保密的事项外,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或者与其有关的人受到刑事追诉、行政处罚或者其他损害的问题。” 总结:律师在庭审中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如询问证人的个人情况、利益关系等,有效地挖掘控方证人的动机,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