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在国外该如何起诉离婚 |
释义 | 配偶不在国内,当事人可以向自己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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