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劳动合同要辞工怎么了办? |
释义 | 不签劳动合同要辞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用工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允许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就是非法用工,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辞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维权。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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