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应急部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了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