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子,离婚时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不分婚前婚后,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在法律上,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买房是否算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下列情形属于个人财产: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5、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配偶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怎么归属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房子归属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婚前支付房子首付款的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