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准正方式报名条件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准正方式的内容是亲生父母双方办理了结婚证,非婚生子女合法的成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