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合疗报销比例及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陕西合疗报销标准:门诊补偿60%,限额10-200元;住院补偿60-30%,限额200元;大病补偿65-70%。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门诊60%,住院60-30%,大病最高70%。 法律分析 陕西合疗报销标准: 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报销40%,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100元。二级医院报销30%,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200元。三级医院报销20%,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200元。中药发票附处方每贴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为5000元。 住院补偿: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限额200元;手术费用。60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每天补偿治疗费和护理费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一次性或全年应报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陕西新农合报销比例也有相应的提高,具体如下:门诊报销比例中门诊(卫生所)就诊报销比例为60,而医院的级别越高则报销比例越低;住院报销比例中镇卫生院报销60,三级甲等医院则报销30。大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而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了55,肺癌等近12种疾病,新农合补助最高达到70。 结语 陕西合疗报销标准不仅覆盖了门诊补偿,还包括了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门诊补偿根据就诊医疗机构不同,报销比例递减,但都有相应的限额。住院补偿则根据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同时还设有一定限额。对于大病补偿,合作医疗参保者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补偿,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范围进行补偿。陕西新农合报销比例也有相应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递减,同时大病报销比例也有一定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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