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的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什么是股东提案权呢 股东提案权是股东权的应有之义从公司法原理来看股东大会为股东的自治组织、“公司的权力机构”自不应受制于董事会。一定数目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所提议案之外增加议案提出自己的议案代替董事会原先提出的议案均是顺理成章的事。这正如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拥有治理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一样无论选举谁来管理公司股东仍应拥有对公司管理提出议案的权利这是股东权的应有之义。并且由于股东大会上的所有意思决定的效果终究是要归属于股东股东才是对股东大会决议持有最大的利害关系的人从而由股东提出议案应该是自然现象。股东提案权是保障小股东权益、实现公司制衡的必要手段公司作为一种社团性经济组织必须在贯彻公司大股东规则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好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不允许在公司内部出现大股东欺诈、压制和排挤小股东的现象否则公司小股东的权益就会遭受严重的损害。无论是从公司法提供法律保护的经济上的或者法律上的合理性来看公司法对小股东的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平衡公司法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利害关系确保公司组织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股东提案权在确保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前提下赋予公司小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使小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向大股东和董事会表达对于公司管理的观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股东通过股东提案权的行使有机会参与公司业务的经营决策调和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董事会专权。6这样就确保了公司内部权利的分享和制衡有利于公司组织的稳定。股东提案权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股东大会议案的提出往往决定了股东大会审议和决议的内容。因此议案提出权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直接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一般来讲董事会作为公司执行机关股东大会的议案多数由它提出。但是作为公司出资人的股东可否或怎样提出议案是判断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的最终标准反映出公司内部是否存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制约功能公司管理人员是否尊重股东的正当、合法权利。风险提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法律性质是什么 公司法人制度下的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股东以投资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原则是遵循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的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如何处理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方式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风险提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的分红权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如何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 1、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2、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且得到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及认可。风险提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是一种合同关系只要在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是有效的。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是有效的。它不仅可以约束名义股东的行为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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