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同住人的认定文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有住房同住人,在公有住房出售时,可依法成为售后公房共同权利人;在公有住房拆迁时,有权依法取得拆迁安置。然而对于公有住房同住人的认定,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却存在不同的认定。 法律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供租赁当事人参照使用;其中,公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可以使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三)房屋用途;(四)房屋交付日期;(五)租赁期限;(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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