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为公有住房同住人须满足三个条件? |
释义 | 律师分析: 成为公有住房同住人须满足的三个条件:1、“同住人”应当在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2、“同住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3、“同住人”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但对于因结婚、出生而在拆迁房屋内居住不满一年或他处有住房的不受上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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