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欠债干股股东一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有些人没有实际出资,用信用商誉等持有公司股份,不管是干股还是其它正式股东,都不应当用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作为干股股东,一般都通过赠与方式拿到股权,要保留好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