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其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致伤因素造成的原发性伤害以及可能会引起的并发症两方面的内容作为鉴定依据。对于人体受到的损害进行全面分析,得出合理公证的鉴定报告;2、鉴定损害可能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时,不要过重考虑,主要将重心放在当时伤情上鉴定;3、鉴定行为人组织器官或容貌障碍时,要注重考虑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无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5.4.5 轻微伤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5.5.5 轻微伤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 b)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 c)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