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老人可以抵扣个税吗 |
释义 |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上海个税起征点怎么算呀? 个税起征点的计算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5000元免征额减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减专项附加扣除减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达到5000元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以下个人收入应当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财产租赁、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个人收入达到5000元在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个税专项扣除有: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7、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既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若监护人不是父母,也可以按这一政策规定扣除。 一、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选择: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可以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行办理,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缴纳比例: 1、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纳税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在取得工资、劳务报酬时予以税前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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