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道路运输证吊销了,只能重新办理。车主应携带其身份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的原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单的原件,到车管所办理。 法律客观: 《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