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搭桥,是否属于合理范围内?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且应当告知被保险人有权要求鉴定或者提供证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及时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被保险人要求鉴定的,保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如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保险人拒不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或者诉讼的,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权利主张的证据。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不合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充分证据,并有权向保险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解决。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赔偿的限制和排除,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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