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吗 |
释义 |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要区分为两种情形,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认定乘人之危应从根据上述规定,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一方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 (2)对方明知其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而迫使其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3)一方实际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4)一方因为接受对方乘人之危的行为而蒙受了重大不利。 一、被骗签假工程合同怎么办?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二、撤销合同适用多少年诉讼时效 撤销合同适用的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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