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属于林地的。凡是验收的退耕还林地,必须纳入林地管理,及时将《林权登记申请表》发给农民,要坚持做到还林一块、验收一块、登记一块,依法确认其权属。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 刑法 关于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滥伐林木罪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 森林法 、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