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期限: 1、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自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指定的履行期限期满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3、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 4、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但执行必须在多长时间内执行完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要有据可依,必须符合相关构成要件。被处罚的当事人是故意违法,行为触犯的法律法规但是不涉及犯罪。行政处罚有针对人身和财产的措施,比如拘留、警告或者罚款等。对于被处罚人死亡的,应该终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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