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给不认识字的人做完笔录,要在同步录音录像下按原文读给被做笔录的人听,然后由做笔录的人代签字,由被做笔录的人摁手印。莱垍头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