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
释义 | 申请股票上市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运行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经济犯罪等法律规定的条件。 一、申请股票上市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证券法第52条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股票上市须知 1、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2、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3、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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