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两个债务须有先后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抗辩权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有相同的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的债务未按顺序履行; 3、双方债务均已履行; 4、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提出履行请求。 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二、法律效力中先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先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 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构成要件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适用条件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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