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三权分置规定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 一、宅基地红线外房子怎么确权 宅基地红线外房子不能确权。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宅基地的转让是否受法律保护 关于宅基地,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集体成员的生活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的。集体成员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和出租。而集体成员对在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两处住房;(2)转让双方都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经集体组织批准;(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6)出卖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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