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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复婚的条件
释义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经有过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且按照法律程序正式离婚。(即有结婚证和离婚证)
    2、离婚后为再婚。(即是单身身份)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即不存在对方和第三方的胁迫)
    一、复婚所需证件有哪些
    复婚所需手续及证件如下:
    1、提出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签名并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复婚的条件如下: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二、复婚需要的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复婚登记证。
    综上所述,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双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二、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在男女在离婚之后,如果自愿复婚的,那么还是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恢复婚姻关系的手续,之后才能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都会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应的材料,具体就包括以下几种:
    (一)、申请办理复婚手续的男女,要求双方各自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这也就是我们说的户口本,如果户口本丢失的话,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二)、同时也要求双方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现役军人办理复婚的话,则需要提供军官证或者士官证,也就是需要对自己的身份有一个证明;
    (三)、另外,还应当提供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此证明自己是出于单身状态的。当然,现役军人的话,则此时一般是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婚姻证明;要是当事人之前结婚又离婚的话,那么还应当提供自己的离婚证件才行。
    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要是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办理结婚证,收回离婚证,那么夫妻婚姻关系即重新开始。
    关于复婚,自己一定要调整好心态,如果双方真的还有感情、离婚的决定也只是一时的冲动,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重新结婚,如果双方还有心结和矛盾依旧没有解决,只是迫于某种现实,还是应该慎重,想清楚想明白之后再做决定。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天下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结婚不易,能够找到一个人携手一生更是难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阻碍,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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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