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办理离婚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调解无效则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并写明诉讼请求和理由。同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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