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购房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主城区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但需要在购房之日起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三年及三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并提供相应的缴纳证明。对于人才引进户,需要进行网上填报资料、人事户头审核并提交初审机构、网上预约初审机构、市人社局审核、网上公示公示等步骤,才能办理入户。办理入户所需材料包括《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调动或就业登记备案证明、用人单位资料、引进报告等。 法律分析 在广州市,对于那些没有自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主城区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对于这类家庭,需要在购房之日起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三年及三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并提供相应的缴纳证明,才能够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 二、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流程 网上填报资料人事户头审核并提交初审机构网上预约初审机构初审市人社局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打印批复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备注: 人事户头:指的是单位或外面找的中介的申请账户。 三、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以下是汇总资料清单,不是指所有人资料都一样。 入户渠道不一样,个人情况也不一样,所需资料也有所差别,申请后,请以系统提示的所需资料清单为准: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 1.《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申报表要填写清晰、有引进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2.调动或就业登记备案证明。包括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接收证明。未能提供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证明的,需提供在引进单位表现的考核材料、就业登记材料、《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等材料。 3.用人单位资料。企业须提供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引进报告。企业须提供引进报告、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录用(转任)证明、增人计划卡等资料。 5.身份资料。申报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本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6.学历资料。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及其鉴定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资料。包括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或考试报名表、网上查询证明、需要鉴定的还须提供鉴别证明等。 8.职业资格资料。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证明、需要测试的还须提供测试证明等。 9.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按规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申报人在本市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 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指拟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 11.单方调动意见书。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不调方若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由不调方提供意见并签名。 12.本市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同意迁入证明、迁入地址户口簿等。 13.随迁家属资料。结婚证、所有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身份证、配偶就业证明或参保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16至19周岁在读初、高中的随迁子女提供在校就读证明。 14.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同意引进证明材料。 15.离婚证明材料。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16.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市人才工作局证明。 17.其他资料。其他网上填报上传的资料原件。 拓展延伸 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申请入户广州。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关键步骤: 1. 申报人才引进计划:用人单位应向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审核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办理。 3. 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 办理入户手续:被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员,可凭人才引进计划办理入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材料,如有不实或漏报情况,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语 想要在广州入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对于没有自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主城区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但需要在购房之日起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三年及三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并提供相应的缴纳证明。人才引入户办理流程包括网上填报资料、人事户头审核、提交初审机构、网上预约初审机构、市人社局审核、网上公示、打印批复、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办理入户所需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但需要提供一些基本材料,如《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调动或就业登记备案证明、用人单位资料、引进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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