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据。在诉讼中使用特殊知识或技能来检查和分析某些特殊问题的科学判断称为评估。进行此类评估活动的专业人员称为评估人员。评估人在评估案件中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后发表的意见称为评估意见。评估意见是一种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