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使用的形式包括:商标的使用涉及到商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标识的制作、产品的加工、选择、再包装、储存等转化为商品的形成阶段,运输和销售。商标的使用,不仅是指在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直接标注或者粘贴商标,还包括为销售商品而进行的必要的、辅助性的交易活动所使用的商品,如合同、账簿、商品交易凭证。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