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不包括男方支付共同消费费用、礼节性交往的赠与、为取悦对方的赠与、表露情感的赠与和索要财物的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和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一、彩礼是否可以视为赠与? 彩礼通常被视为带有附加条件的赠与。以下行为不能被视为彩礼: 1. 男方在共同消费中支付的费用; 2. 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3. 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作出的赠与; 4. 男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所作出的赠与; 5. 借婚姻索取或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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