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南京外地户口交社保需要就业证,《就业创业证》由第一家入职公司提供。 法律依据: 《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证》副本二、《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三、《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五、劳动合同文本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并将《就业创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交给劳动者,同时应书面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