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回迁房是指国家进行旧城改造或征地拆迁后。 对于被拆迁地区居民进行就地建房安置的房屋。 商品房,一般是指经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在市场上销售的房屋。 从房屋所有权来源看,回迁房是因被拆迁人原有房屋被拆除而迁回原址建设的房屋。 商品房是购房者支付购房款所获得的房屋。 事实上,回迁房因带有补偿性质,其规划建设要求是满足基本的房屋居住要求; 而商品房具有商品属性,其规划建设一般会更加符合购房者的住房消费需求。 居住舒适度相对回迁房要求更高。 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商品房与动迁房有什么区别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子,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动迁房和商品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土地出让方式。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的产权,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质量一般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让。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5、交易限制的区别。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回迁房和小产权房有什么区别? 小产权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 1、土地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国有划拨土地,小产权房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的审批; 2、产权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有房产证,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交易,小产权房不能交易; 4、能否抵押贷款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抵押贷款,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何区别?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合同的区别是: (一)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和集资房有什么区别? 1、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2、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3、两者的区别在于产权的所有权归属比例不一样。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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