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能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1、甲国营企业与乙国营企业共同投资成立的联合企业2、个体工商户 3、农村承包经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型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