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释义
    接受证据的材料清单一般包括: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为客观存在,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的三性原则是指什么
    证据的三性原则一般是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不是臆想或虚构。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审查和确定证据的真伪,并对案情事实作出结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