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享有维修资金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得单独提取。维修资金与房屋绑定,随房屋存在而存在,不受业主变更影响,产权变更时应更名至新业主名下。 法律分析 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未交二手房维修基金的违约问题? 未交二手房维修基金属于违约行为,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首先,可以通过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其立即缴纳未交的维修基金,并设定合理的缴纳期限。如果违约方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可以向相关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采取行政措施追缴未交的维修基金。此外,可以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共同采取行动,例如集体向违约方发出警告信或组织维权活动。在处理违约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业主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得单独提取。维修资金与房屋相结合,不因业主变更而变化。对于未交维修基金的违约行为,可通过书面通知、法律诉讼、行政措施等途径处理。建议与其他业主协商,共同维护权益,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