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子涨价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2.如果房子属于一方全款购买的,离婚时房子的涨价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不予分割。 3.如果房子虽然属于一方所有,但是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