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吗?? |
释义 | 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吗??不论是定额发票而是不定额发票,都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具体涉税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单位的实际情况咨询确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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