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户口本怎样补身份证么? |
释义 | 申请补办时,持能证明你合法身份的证件即可,如工作证,居委证明、学历证等等,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即可申请补办,具体材料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以户籍地补领身份证为例,应该先根据无户口本的原因,补领(遗失)、换领(损坏)户口本,或者与家人协商(家人不给户口本),拿到户口本后,再根据如下补领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因此应该找到户口本才行,但如果是意外遗失,你可以到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你的户口本丢失,他们会调取你的户籍信息,确认无误后补办身份证,同时给你补办户口。《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者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告,并填写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委托本户的成年人员代为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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