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协议却不离婚,要如何摆脱名存实亡的婚姻 |
释义 | 杨-丹和丁亮两人相恋四年后结婚了,但结婚不到两年,婚姻就亮起了红灯。两人离婚的事已经折腾了好几个月,今年4月,丁亮提出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杨-丹没有同意。但丁亮不依不饶非离不可,不光写好了协议书,连家庭财产都分好了。为了让杨-丹同意,丁亮主动在财产分割上做了让步:存款一分为二;房和车都归杨-丹所有;孩子归杨-丹,丁亮每月付抚养费。既然丁亮这么坚持,杨-丹就在协议书上签字了,还约好下周去民政局做离婚登记。 可是周末丁亮去了一趟父母家,回来之后态度就变了,对离婚的事不那么积极了。杨-丹问丁亮是不是不想离婚了,丁亮说不是。杨-丹又几次提出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的事,丁亮都找各种理由推脱。期间有人发现丁亮经常去银行,就提醒杨-丹注意,小心丁亮转移财产。可是丁亮本身就是从事金融行业,真要是转移财产杨-丹也觉得没有办法,现在杨-丹就想赶快按照协议把婚离了,可却不知道丁亮再拖下去该怎么办? 专家点评: 夫妻间签订的离婚协议,只有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登记之前如果一方反悔了,不去登记离婚,协议是不会生效的,不过,不生效也不意味着离婚协议书就是废纸一张,拿到法庭上,它是一份重要的证据。 现在,丁亮不去登记离婚,杨-丹想尽快离婚,可走上法庭直接起诉离婚。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两种途径,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没那么多前提条件,只要一方起诉,法院就会受理,并根据庭审情况,双方提供的证据等作出判决。 上了法庭,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至少可以有这样三方面的作用: 一是双方曾协商一致同意离婚,这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二是双方曾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这是法院分割夫妻财产的参考因素;三是双方就子女抚养曾达成协议,这是法院判决子女归属的重要依据。有了这样一份重要的证据,杨-丹在法庭上就占据着有利位置,到时候,调解离婚也好,判决离婚也罢,主动权都掌握在杨-丹的手里。(文中人物为化名) 一、离婚方式包括哪些形式 离婚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对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民政部门协议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 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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