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怎样的证据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 1、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一、代位继承的证据有哪些 需要下列证据: 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赡养纠纷举证必须提交哪些证据? 赡养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要提供以下证据:1、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2、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件;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赡养纠纷起诉原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赡养纠纷起诉,原告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2)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公民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提供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6)要求变更赡养费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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