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下列证据:1、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书面材料,如道歉信、保证书。2、对方存在家暴的证据,如验伤证明;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记录。3、对方在外租房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4、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5、对方因赌博、吸毒等恶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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