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劳动仲裁员恶意拖延,在没有进行鉴定、公告等例外情况下,超过了法定的60天处理期限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也可以到仲裁委催促,要求在法定时效内尽快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