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怎么理解 |
释义 | 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不再拥有参与任何政治活动的权利,甚至不能参与选举和被选举。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选举和被选举。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刑法》第56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